Notice
采购公告
致: 受邀单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集美大桥桥头立交提升改造工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服务,项目招标人为 华体会官方网页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项目对集美大桥集美侧桥头进行提升改造,改造范围北至滨海西大道,南至集美大桥管理楼临海测乐海支路,西至乐海路,东至集美大桥主桥,主线长度1.67千米,各匝道、路段合计改造3.505千米。项目总占地面积16.35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6.00公顷(均在现有立交用地范围内,无新增永久用地),临海占地0.35公顷。用海面积1.2532公顷(均在原集美大桥用海确权范围内,无新增用海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下穿通道工程、综合管线、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根据《集美大桥桥头立交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集美大桥桥头立交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厦环审[2022]1号)的文件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海域生态补偿措施,促进海洋生态环境恢复,本项目海洋生态资源损害约为35.42万元,采用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的方式进行生态补偿。
2.3放流品种、规格及数量
本项目需落实海洋生态补偿35.42万元,结合厦门海域特点以及实施放流的可行性操作方案,采用一次补偿到位,分两批次实施放流。具体品种、规格、数量及放流时间安排如下表:
表1: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品种计划表
品种 | 规格 | 数量 | 放流时间 |
黄鳍鲷 | 平均全长≧5cm | 34.5万尾 | 2023年7-9月 |
黑 鲷 | 平均全长≧5cm | 54.0万尾 |
*说明:招投标以购苗资金为标的,不以种苗数量为标的。
(1)根据本项目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方案生态补偿增殖放流经费表(见表2),黄鳍鲷苗种采购基数34.5万尾、控制单价5000元/万尾、购苗款17.25万元,即黄鳍鲷招投标资金标的为17.25万元。以此类推,黑鲷招投标资金标的为16.20万元。
(2)本项目为固定总价招标,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综合单价、小计及总价。综合单价(元/尾、元/万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货物费、运输费、装卸费、损耗费、检测费等费用。
(3)本项目采用竞争投标货物数量的方式作为最终合同签订的依据,本项目中标后实际采购的数量=预算金额(对应品种预算金额)÷中标人投标综合单价(中标人对应品种实际中标综合单价)。实际采购金额为采购包预算金额。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该因素,给出最优惠的价格。中标单价及实际采购数量计算办法:假设上述采购黄鳍鲷17.25万元资金标的经公开招(邀)标,确定中标价为16万元,则:中标单价=中标价16万元÷采购基数34.5万尾=4637.6811元/万尾;实际采购数量=购苗款17.25万元÷中标单价4637.6811元/万尾=37.1953万尾。
2.4服务内容:
2.4.1放流苗种生产监督与验收
1、苗种的生产监督。为确保放流品种为仔一代的苗种和质量,项目工作小组将适时跟踪采购商种苗生产情况,组织专家现场检查苗种繁育亲体质量和生产技术管理。
2、放流现场监督与验收人员。邀请厦门市海洋发展局现场监督放流工作;由业主单位主持验收。验收人员由3名专家,以及公证处、建设单位、厦门市渔业协会、供苗方人员组成。
3、苗种验收:一是对生产能力和亲本来源进行实地核查、苗种数量、质量进行预验收。二是苗种采购商将苗种运送到达合同交货地点后,由验收组人员再次进行最后结果验收,出具厦门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现场验收报告、验收凭证和放流品种现场验收表。
(1)验收地点:放流苗种在放流实施当日运抵现场时进行当场验收。
(2)验收内容:
检验检疫:苗种均要符合农业农村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要求,供苗商均要出具具备资质检测单位的检测健康无病害报告书(检测①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症②病毒性脑病和视网膜病③虹彩病毒)和无禁用药物残留的合格检测报告书(检测呋喃类、氯霉素和孔雀石绿)。
品种确认:由专家现场确认;
规格测量:由专家在现场随机抽取30~50尾苗种,进行体长测定;
数量确定:按照农业部渔业管理局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编制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制度与技术规范汇编》--“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SC/T9401-2010)的计数方法,采用抽样重量法进行数量计算,由苗种采购方、供苗方、公证方和专家共同对苗种数量进行确认。
验收凭证的出具:由参加现场验收的收货单位、实施单位、专家、公证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签字确认。
2.4.2、经费概算
本项目经费(生态补偿金额)总计35.42万元。其中:计划用于种苗采购33.45万元、种苗验收费用1.50万元,即种苗投放支出计34.95万元(占比98.7%);用于方案评审专家费及宣传费支出计0.47万元(占比1.3%)(详见表2)。若其他经费(专家费、公证费和宣传费等) 少于表中金额,其余金额应用于种苗采购,确保生态补偿费用足额补偿。
表2:生态补偿增殖放流经费表
项目 | 品 种 | 采购基数 (万尾) | 控制单价 (元/万尾) | 金额 (万元) | 合计 (万元) | |
苗种 投放 费用 | 购苗 | 黄鳍鲷 | 34.50 | 5000 | 17.25 | 33.45 |
黑 鲷 | 54.00 | 3000 | 16.20 | |||
验收 | 专家费(2次、每次0.30万元) | 0.60 | 1.50 | |||
公证费(2次、每次0.45万元) | 0.90 | |||||
方案评审专家费 | 0.30 | 0.30 | ||||
宣传费(宣传横幅及物品) | 0.17 | 0.17 | ||||
经费支出总计 | 35.42 | |||||
种苗投放支出占比:(33.45+1.50)÷35.42×100%=98.7% 其他经费支出占比: (0.30+0.17)÷35.42×100%=1.3% | ||||||
说明:(1)海洋生态补偿费用按35.42万元控制; (2)供苗方中标价应包含租船费、检验检疫费及其他放流所需相关费用。 |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下午 15:00 时前;地点:华体会官方网页版(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槟城道289号10F)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20 日 9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华体会官方网页版10楼会议室(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槟城道289号10F);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体会官方网页版;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槟城道289号9F ,邮编:361000 ;
电话: / ,传真: 0592-5828071;
联系人: 王晨超(17689948188) 。
若有异议,请与监督部门联系,电话:集团纪检/5828018;工程公司纪检/5828002 。